尊敬的市民朋友:
你们好!
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大家对健康投资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的确,家庭成员的健康,尤其是老人和孩子的健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一旦有了病,尤其患上大病,动辄上万元乃至数十万元的医疗费,都会让一般的工薪家庭难以承担。因此,防患于未然,提前给家庭成员一份保障已成为大势所趋。也正是基于此,2007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7]11号),建立了无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这项全面启动的学生儿童和城镇无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由于正好覆盖了无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这两个特殊群体,因此从政策发布之初,就被人们形象地称为“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受到了市民的热烈响应。短短一年,“一老一小”参保总人数达到了146万人,其中学生儿童129万人,中小学生参保率达到98%,城镇老年人17万人。为了照顾到一些生活困难的家庭,市政府拿出补贴让他们免缴参保费,这一举措让4.1万老人和2万学生儿童享受到了“一老一小”大病医保的阳光。为了让您和您的家人对这项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这里就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作一介绍。
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没有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均可参加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各类学校,无论是小学、中学、大学,还是中专、技校的在册学生和在幼儿园入托的小朋友,以及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少年儿童,散居的婴幼儿都可以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如何缴费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的原则是:政府适当补助,提倡互助共济,多方共同筹资。其中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此外,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参照《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和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无需个人缴费。
老年人需要在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缴费后,次年1月1日就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了。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入托的小朋友于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学校和幼儿园办理参保手续,缴纳50元大病医疗保险费。非在校的儿童、婴幼儿于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由家长在孩子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医疗待遇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一个年度内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在一个年度内支付的最高数额为7万元。无论缴费金额还是待遇享受,这项政策都在向老百姓倾斜,难怪有人形象地说,“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具有“个人缴费低、政府补助多、起付线低、基金支付多、保障水平高”的特点。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只要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
就医结算
参保后,您只要拿着《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或《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就可以到您选择的3家定点医院和专科、中医医院及本市的A类定点医院就医了。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住院治疗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时,个人须先交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出院结算时,属于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如果您想更详细地了解这项政策,欢迎拨打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免费咨询热线12333进行咨询,或者去就近的社保所进行询问。为了您和家人的保障,请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保。在此,我们也对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保缴费,为此项医保基金作出贡献的参保者表示由衷的感谢!
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